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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药典试药通则比较

2023-12-25 Vink

在药典试药通则方面,国内外药典存在一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和范围:各国药典的通则中均有一个关于试药的定义、范围、试药级别等信息的通用技术要求,用以对试药使用和管理提供宏观的技术指导。例如,《中国药典》规定实验用的试药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根据通则试药项下的规定选用不同等级并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试剂标准。

2. 试剂等级:各国药典对于试药的等级规定也存在差异。例如,《中国药典》在“8001试药”项下规定试药范围,并对配制滴定液、试液、缓冲液和杂质限度检查用标准溶液所使用的试剂按基准试剂、优级纯、分析纯与化学纯四个等级进行推荐。

3. 试药管理:各国药典在试药管理方面也存在差异。例如,《日本药局方》通用技术要求在“9. 41试药,试液”项下,包含以下内容:①试药的范围;②解释试药品种项下方括号内容是符合日本工业标准(JIS) 要求;③部分试剂有JIS Q 0030认证的证书,保证国际单位制的可追溯性;④试剂名称与JIS不一致时,列出其JIS名称;⑤各论有品种对应的,应符合各论项下的要求;⑥检查方法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通则规定的方法。

4. 质量标准:在质量标准方面,各国药典也存在差异。例如,中国药典中的“重量差异”和“含量均匀度”等同于欧美药典的剂量均一性概念,区别在于参考中国药典的制剂,其质量标准中会直接体现为“重量差异”或“含量均匀度”,而进口制剂多参考国外药典,其质量标准中一般写为剂量均一性。


综上所述,国内外药典在试药通则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主要是由于各国在药品监管、生产和使用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同所致。因此,在使用不同国家的药典时,应注意其差异并严格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操作。